(2016年5月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万晨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赵映年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汪再华同志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刘仲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百福司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叶松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大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王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旧司人民法庭副庭长
决定接受汪健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免去叶松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涛同志县人民法院绿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鄂公网安备 422827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