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来凤县农村生活垃圾压缩车及垃圾桶购置项目(项目编号:LFCG-2017-79a)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及其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二、技术、服务要求”中压缩式垃圾车“1.3★底盘发动机功率:≥115kw;1.7★外形尺寸:≥7400mm×2250mm×2800mm;1.8★最高车速:≥103km/h”变更为“1.3★底盘发动机功率:≥110kw;1.7★外形尺寸:≥7250mm×2250mm×2800mm;1.8★最高车速:≥95km/h”。
二、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1月12日9:00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月12日9:00时前递交至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1月12日9:00时。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1月12日9:00时前。
三、《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相关内容均做出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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