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来凤县体育中心和游泳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项目编号:LFCG-2017-61c)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和磋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做出如下更正:
一、将《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中“合格的供应商”的“3.1.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至少具有法律、经济、工程方面的专业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本地提供服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
变更为“3.1.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至少具有法律、经济、工程方面的专业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本地提供服务。”
二、将《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中“三、评分标准”中的“商务部分-类似业绩:1、具有县市级及以上整体PPP项目综合咨询策划业绩(含多个项目可研编制和多个PPP过程咨询服务),每个县市级及以上整体PPP项目综合咨询策划业绩得7分,最高得14分。2、具有10亿元以上PPP咨询服务业绩的每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4分。3、其它单一PPP咨询业绩,每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4、具有PPP评审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1)作为资格评审的一项业绩不另行参与其它项的业绩评分。
2)同一项目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也不重复计分。
3)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奖项只参与一次评分。
4)业绩以咨询合同(合同首页、盖章页及服务内容页,服务内容需可表明为PPP咨询相关服务)原件备查,时间以成交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变更为“1、具有县市级及以上整体PPP项目综合咨询策划业绩(含多个项目可研编制和多个PPP过程咨询服务),每个县市级及以上整体PPP项目综合咨询策划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
2、具有10亿元以上PPP咨询服务业绩的每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
3、其它单一PPP咨询业绩,每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4、具有PPP评审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1)作为资格评审的一项业绩不另行参与其它项的业绩评分。
2)同一项目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也不重复计分。
3)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奖项只参与一次评分。
4)业绩以咨询合同(合同首页、盖章页及服务内容页,服务内容需可表明为PPP咨询相关服务)原件备查,时间以成交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5)“县市级及以上整体PPP项目综合咨询策划”是指:县(市)及以上政府将“十三五”期间本级所有PPP项目打包,采购一家PPP咨询机构,负责多个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及PPP过程咨询服务。这一业绩理应包括该级政府“十三五”期间多个PPP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及对应的PPP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三、报名时间顺延至2017年10月23日;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由“2017年10月18日15:00时”变更为“2017年10月31日09:00”。
四、《磋商文件》及《磋商公告》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相关内容均做出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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