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来凤县生活垃圾桶箱购置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FCG-2017-48a,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一、将《招标公告》“四、采购预算”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相关要求”中“七、采购预算”作如下更正: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佰壹拾贰万元整(¥2120000.00元)”变更为“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佰零伍万陆仟肆佰元整(¥2056400.00元)”。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均做出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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