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来凤县大河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项目名称作出如下变更:
1、项目名称中删除(一期),将其修改为:来凤县大河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第二、三标段)。
2、将原第一标段更正为第二标段,原第二标段更正为第三标段。各标段的项目概况如下:
2.1第二标段:建设地点:来凤县大河镇杉木塘村、老板沟村、枫香坪村、社潭溪村;建设规模:房屋建筑总面积5531.43㎡(其中:杉木塘村1956.78㎡;老板沟村1158.29㎡;枫香坪村901.73㎡;社潭溪村1506.23㎡);同时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线路等附属配套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64.84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第三标段:建设地点:来凤县大河镇白果树村、施南坡村、满店村;建设规模:房屋建筑总面积7317.26㎡(其中:白果树村1770.87㎡;施南坡村1689.97㎡;满店村3856.42㎡;);同时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线路等附属配套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995.25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据此作出相应的更正和修改。
特此公告
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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