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更正
1、将“五、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且必须进入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更正为:“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且必须进入湖北省财政厅PPP咨询机构库;”其它不变。
2、鉴于上述第1条的更正,对本项目的报名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时间作相应的更改:
(1)报名时间:原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 25日;现延期至:2017年6月6日。供应商可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8:30时起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止(工作时间)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7年6月2日9:00时前。现变更为:2017年6月12日9:00时前。
(3)竞争性磋商时间:原为2017年6月2日9:00时。现变更为:2017年6月12日9:00时。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更正
1、将第二章磋商须知中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1.1条中“且必须进入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更正为“且必须进入湖北省财政厅PPP咨询机构库”。
2、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资料等”的更正:
(1)第5条中删除“查询时间为本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或当日”。
(2)第6条更正为:进入湖北省财政厅PPP咨询机构库(复印件)。
三、其它不变
特此公告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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