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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间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17-12-25 浏览次数:

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一)代表建议基本情况

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提出建议共100件。会议结束后,县人民政府收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100件。

根据建议所涉及内容进行分类,属道路交通类21件,占比21%;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类各9件,各占比9%;经济建设类11件,占比11%;城建城管类15件,占比15%;科技教育类3件,占比3%;环境治理类17件,占比17%;水利设施类13件,占比13 %;卫生计生类2件,占比2%。承办建议的部门与乡镇共涉及到人武部、发改局、卫计局、交运局、财政局、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旅游局、教育局、人社局、环保局、国土局、民政局、林业局、经信局、农业局、信访局、安监局、编办、移民局、贸促会、规划局、人行来凤县支行、国网来凤供电公司、城投公司、旅投公司、交投公司等29个单位和8个乡镇。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通过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100件建议于731日前按程序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100%,并书面函复了代表本人,见面率100%。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分类,所提建议已经解决的28件,占总件数的28%(下同);所提建议正在解决的33件,占33%;所提建议列入计划解决的30件,占30%;所提建议因政策和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9件,占9%。从代表对办理结果反馈的意见情况看,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99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99%

1、已经解决的建议。此类建议主要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建议。各承办单位本着力所能及、尽力而为的原则,及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如:田亚琴代表提出的36号《关于加大对生物有机肥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县政府领导领衔办理的重点建议,由曾生副县长领办,县农业局具体承办。为办好此建议,县政府一是在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资金中安排300万元中央资金支持来凤县民福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的有机肥厂项目建设(该厂建设规模为1万吨);二是在规划、用地、环保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购买该公司生产的100吨有机肥用于特色产业发展。该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向代表作了回复,代表表示非常满意。

2、正在解决的建议。此类建议主要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面广、综合性较强,但由于办理所需时间较长、难度较大,或者需要多个部门共同配合办理,本次向大会报告办理情况时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并进行深入研究,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如:彭金生代表提出的56号《关于改造扩建百福司镇安家堡村道路的建议》,此建议由百福司镇承办。百福司镇政府高度重视该建议办理工作,收到建议后,迅速组成工作专班,积极向上争取项目,镇党委书记宋道桥,分管领导向锡明到现场督办工作。该道路全长7.8公里,计划总投资约650万元。现已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队已经进场。该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向代表作了回复,代表表示满意。

3、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此类建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但因各种因素暂时无法实施,其解决需积极争取上级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待时机成熟后逐步落实。如:冉茂明代表提出的41号《关于漫水乡洗车河河堤治理的建议》。漫水乡洗车河河堤治理已列入山洪沟治理规划,现已启动设计工作,因国家投资计划尚未下达,暂不能及时实施,需待国家项目资金下达后实施河堤治理。该建议办理情况承办单位水利局及时向代表作了回复,代表表示满意。

4、因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此类建议大多与我县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但受政策、客观条件和财力物力等方面原因限制暂时难以解决,承办单位,积极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说明原因,得到代表的理解和认同。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委员提案基本情况

在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闭会后,县人民政府收到县政协转交的政协委员提案74件,其中,城镇建设管理类22件,占比29.7%;经济建设类18件,占比24.3%;科教文卫体类16件,占比21.6%;社会与法制建设类9件,占比12.2%;环境保护类5件,占比6.8%;道路交通类4件,占比5.4%。

(二)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县人民政府收到县政协转交的政协委员提案后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迅速将这些提案的办理工作下达到县交运局等27个县直部门和翔凤镇等2个乡镇牵头承办。通过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74件提案已于731日前按程序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100%,承办单位书面函复了代表本人,见面率100%。从提案办理情况分类来看,已经解决的(A类)35件,占总件数的47.3%(下同);正在解决的(B类)28件,占37.8%;列入计划解决的(C类)8件,占10.8%;因政策和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D类)3件,占4.1%。从委员对办理结果反馈的意见情况看,表示满意74件,满意率100%

1、已经解决的提案。此类提案主要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提案。各承办单位本着力所能及、尽力而为的原则,及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提案办理落到实处。如:舒勤、陈小娇、向学琼等委员提出的22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县禁鞭工作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县政府领导领衔办理的重点建议,由牟林炎副县长领办,县公安局具体承办。为办好此提案,一是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向子明为组长,副县长、公安局长牟林炎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全面禁鞭工作。二是领导小组经过民意调查、现场查勘形成了《关于县城区新界定禁鞭区域内禁鞭的报告》,该《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审定同意,及时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开发布,决定从今年41日起,县城区全面禁鞭。三是开展了广泛宣传,通过宣传车、展板、LED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一个多月的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四是广泛巡查,严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发生。从今年41日起至今,禁鞭区域没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发生。该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向委员作了回复,委员均表示满意。

2、正在解决的提案。此类提案主要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面广、综合性较强,但由于办理所需时间较长、难度较大,或者需要多个部门共同配合办理,本次向大会报告办理情况时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并进行深入研究,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如:魏建国、胡海艳等委员提出的73号《关于加强老虎洞河综合整治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县政府领导领衔办理的重点提案,由曾生副县长领办,县水利水产局具体承办。为办好此提案,县人民政府已决定对城区水生态进行综合治理,该工程包括老虎洞河、龙洞河和育红桥河城区段,主要进行防洪、污水及景观治理。此工程已于20174月对设计单位进行了招标,目前,前期工作正有序进行。该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向委员作了回复,代表均表示满意。

3、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此类建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但因各种因素暂时无法实施,其解决需积极争取上级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待时机成熟后逐步落实。如:杨义军、马金山、李永飞等委员提出的52号《关于加快县中心医院三期建设的建议》。县中心医院三期门诊综合大楼、感染楼建设项目已纳入县“十三五”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并录入国家重点项目储备库,待项目下达后即可实施。该提案办理情况承办单位县卫计局及时向委员作了回复,委员均表示满意。

4、因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提案。此类提案大多与我县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但受政策、客观条件和财力物力等方面原因限制暂时难以解决,承办单位,积极主动与委员沟通联系,说明原因,得到代表的理解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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