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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咨询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来凤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咨询服务(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因第一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谈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

YCJSLF2018-005

二、项目名称

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咨询服务(二次)

三、项目内容

采购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实施方案》、《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编制(详见竞谈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

民币41万元(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具有近三年PPP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

7.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在鄂服务的保障方案及相关措施[在鄂设有办事机构、地址(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行政、技术人员、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8.具有政府采购代理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竞谈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时,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所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中所列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应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依法交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必须提供,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不提供);

5)响应本公告第五项所有内容。

 

七、竞谈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529日至2018531日,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凤县武汉大道瓦尔高小区)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2.本项目文件资料费300.00/份(售后不退)。

八、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适用)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865日下午15:00 6 515:00时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递交地点:来凤县城市管理局会议室 。

十、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竞谈公告在中国·来凤网上发布(http://www.17jiaweixin.com/)。

十一、竞谈时间及地点

1.竞谈时间:201865日下午1500

2.竞谈地点:来凤县城市管理局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403018999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399776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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