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来凤县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18号行政大楼二楼;邮编:445700;电话:0718—6282251;传真:0718-6298111;电子邮箱:hblfdzzw@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县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促进阳光型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出发点,坚持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分类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方便了人民群众办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并明确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的负责科室、负责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组织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人员开展网站后台信息发布、修改等相关操作培训。全县上下的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二)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修订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抓好信息保密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
(三)构建部门子网站
我县构建了多个部门子网站,实现了部门子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资源共享。
(四)严格督查
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予以通报,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69条,其中政务动态3237条、招标公告166条、政府文件32条、人事信息5条、通知公告21条、政务督查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县政府办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县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上级的要求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内容,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方便公众办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
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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