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文件要求,对我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7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落脚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使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局明确了以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宣教股,主任由宣教股股长兼任,成员包括保密员、局网站管理员),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进行严格把关。
(二)健全制度,按章审查
制定了《来凤县司法局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保密管理》、《来凤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来凤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来凤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来凤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系列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在实际工作中,各科室能认真按照上述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公室坚持做到严格把好审查关,防止“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保证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网站建设取得新突破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形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覆盖。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7年县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县司法局未接到群众依申请公开项目。
(三)办理网上咨询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司法局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咨询0条。
(四)我局积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渠道,对广大社会公众展现来凤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发展态势,2017年共公开相关信息111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打算
(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问题:
1、有些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2、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
3、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1、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及时、认真地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执行的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作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宣传、督促、评比等方法,强化我局内部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2、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图片类、视频类较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在保证信息质量、时效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使用照片、图片,使信息内容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
3、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在严格信息审核制度基础上,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的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来凤县司法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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