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恩施市住改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0〕135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恩施州住建办〔2017〕55号)的相关规定,2017年6月10日至7月10日,我委对全州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1日。企业如对年检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资质年检审批工作流程报送州住建委房地产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州住建委房地产管理科。
三、州住建委房地产管理科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恩施州住建委718室,电话:0718-898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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