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禁毒办公开招聘中心戒毒社区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禁毒社工)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
二、招聘范围、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县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禁毒社工12名。其中:
1、翔凤镇中心戒毒社区社工6名(男4名女2名);
2、大河镇中心戒毒社区社工2名(男女各1名);
3、绿水镇中心戒毒社区社工2名(男女各1名);
4、三胡乡中心戒毒社区社工2名(男女各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政治素质好,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视力良好(矫正视力达4.5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等特殊标志。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6、限来凤县户籍。
7、男性身高160cm(含)以上,女性身高155cm(含)以上。
8、年龄要求:22—48岁(197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有反党反社会、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不良行为的;
3、本人或者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4、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员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目测、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目测、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县禁毒办)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由县公安局(县禁毒办)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以百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分。按岗位数与报名数1:3确定开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按岗位数1:1确定。岗位数与报名数不足1:3的可以开考,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按程序进入体检、政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目测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3月26日、3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治处(武汉大道公安局大楼A404,联系电话:0718-6281551)。
3、资格审查: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片4张。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地点:待定(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履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待定(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员、拟签协议,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签劳动合同人员的一票否决情况。
(五)确定拟签禁毒社工并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体检及政审情况确定拟签禁毒社工,在来凤县禁毒办、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六)签订劳动合同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签禁毒社工确定为各乡镇中心戒毒社区禁毒社工。试用期为一个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工资为每人每月2200元,用人单位为其按政策办理相关保险等待遇。
2、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县禁毒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考核合格,可以以一年为期续签劳动合同。
来凤县禁毒办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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