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优化城市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来凤县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1、退伍军人; 2、符合条件的其他公民。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3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男性: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4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二)女性: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4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0米及以上,矫正视力0.8以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2、夫妻双方名下有门面房的、夫妻双方名下有机动车的(不含摩托车)、夫妻双方名下有工商营业证照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体检不合格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5:30。
(二)报名地点:县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原政协院内)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彩底免冠2寸登记照4张,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由报名者所在辖区计生办、派出所出具)、夫妻双方名下无门面房登记证明、夫妻双方名下无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登记证明、夫妻双方名下无工商营业证照证明。属退伍军人的,须提供退伍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来凤县城管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一份。
3、考生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资格由县城管执法大队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
时 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9点笔试,8点50分准时进入考场,下午14点30分面试,14点20分准时进入考场,逾期视同自动弃权。
地 点:来凤县城管局
六、考 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考试内容为《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时事政治。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对象,得分相同的,退伍军人优先。若有弃权的,则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实行等额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费用自理。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可依次递补。
八、聘 用
(一)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在来凤县新闻网向社会公示。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二)招聘的城管协管员,试用一个月,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来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表现不佳的,不予聘用。
九、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由县城管局组织实施,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设置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监督。举报电话: 0718-6289368。
附件:来凤县城管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
来凤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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