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
二、招聘范围、名额、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30名。其中:
1、从复原退伍军人中招聘反恐防暴岗位辅警20名;
2、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招聘治安管理岗位辅警10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政治素质好,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视力良好(反恐防暴岗位的辅警裸眼视力4.8以上,治安管理岗位的辅警矫正视力达4.8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反纪检、综治和计生政策等“一票否决”。
5、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限男性和来凤县户籍。
7、从复原退伍军人招聘反恐防暴岗位的辅警身高170cm以上,招聘治安管理岗位的辅警身高168 cm以上。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至200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有反党反社会、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不良行为的;
3、本人或者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4、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员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9、在原工作单位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目测、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目测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以百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检政审人员按岗位数1:1.5确定。
本次考试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进行考试命题及考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目测
1、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县公安局政治处(武汉大道公安局大楼404,联系电话:0718-6281551)。
3、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片4张。复退军人还应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待定(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履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待定(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拟签辅警,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签劳动合同人员的一票否决情况。
(五)确定拟签辅警并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体检及考核情况确定拟签辅警人员,在来凤县公安局、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六)签订劳动合同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签辅警确定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月工资2200元,用人单位为其按政策办理相关保险和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2、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县公安局考核合格,可以以一年为期续签劳动合同。
来凤县公安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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