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有关精神,县农业局决定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及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人员(不含原自收自支人员)公开选聘局二级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计划
县农业局二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9名事业单位人员,其中县生态能源局1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名、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名、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名、县种子管理局1名、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名。
二、公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来凤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及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人员(不含原自收自支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凡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4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农业局人事股2309室(档案馆大楼)
联系人:阳新平 07186287185。
3、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4、选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1的,全部进入笔试,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17年12月15日
2、地点:县农业局人事股2309室(档案馆大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相关法律、县情、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进行笔试命题及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
四、考核
选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超过1:1比例时,按选聘岗位数等额考核。选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1比例时,考生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核予以聘用。
根据测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拟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出现考核不合格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选聘对象。
根据考试、考核等情况确定拟选聘对象,拟聘对象在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凤县农业局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87831、来凤县农业局6287185),受理举报。公示期满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来凤县农业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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