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湖北省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扶组发﹝2016﹞26号)要求,我县对各乡镇申报的拟脱贫户15229户56379人,通过县级核查和聘请第三方抽查评估,符合脱贫条件,同意将彭荣和等15229户56379人确定为脱贫对象,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来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718——6287750
附件:来凤县2014——2017年脱贫户名单
来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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