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来凤县电商产业园显示屏采购已经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来凤县商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来政办发[2016]50号文件和来凤县财政局来财采发[2016]72号文件的规定,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LCCX-LFCG-2017-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来凤县电商产业园显示屏采购。
三、采购内容:采购电脑2台,多功能会议室LED显示屏25.2㎡,一楼大厅7.68㎡等 (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壹拾玖万陆仟元整(¥196000.00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且为从事所投服务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销售计算机硬件及外围配套设备和LED 系列产品的经验范围;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定标方式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6 月22日 8:30 时至 2017 年 6 月 24日下午 17:30 时止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来凤县龙凤·夏威夷9栋3楼302室(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代理部)购买询价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2、询价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价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27 日 9:00 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9:00时
2、开标地点:来凤县商务局会议室
十、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来凤县商务局
地 址:来凤县档案馆综合大楼25楼
邮政编码:445700
联 系 人: 吴通华
联系电话:15307267256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利川市清源路49号
邮政编码:445400
联 系 人:李强
联系电话:1387271386
2017 年 6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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