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8]3号)的要求,我县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督办问题的整改,目前我县编号73-新6的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经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要求,具备了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附件:1.督办问题清单
2.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北明涛钙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来政函[2018]24号)
3.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明涛钙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22号)
来凤县环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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