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来凤县食药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自2018年3月25日至2018年3月30日,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完成105批次,其中检验合格101批次,检验不合格4批次,具体抽检信息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来凤县食药局稽查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2018年5月2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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