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食药许2018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规定,经我局审查认为,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 0718-6282389
通讯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58号
邮政编码: 4457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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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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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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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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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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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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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吉凤大药房(漫水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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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抗菌药、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除外)、非处方类药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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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由滕刚变更为陈春华,质量负责人由滕刚变更为向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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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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