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食药许(2018)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和《湖北省药品零售分级管理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规定,经我局审查认为,以下企业符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 0718-6282389
通讯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58号
邮 编: 445700
拟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名单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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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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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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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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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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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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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普恩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来凤凤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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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抗菌药、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除外)、非处方药类别: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含冷藏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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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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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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