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县级财政局的财政管理职能,综合管理开发区财政收支、财务管理和财政改革。负责制定开发区财政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内财政收入的征收和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预决算制度,编制开发区财政预决算草案。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开发区财政资金的调度,跟踪分祈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对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监督,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执行社会保障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对开发区内各单位的财务实施统一核算管理,监督执行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准则和法规,搞好会计业务培训工作;做好财产评估和统计评价工作,代管开发区的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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