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经来发改审批〔2017〕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来政办发〔2016〕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湖北来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来凤县四合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及来凤县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工程可研编制和规划设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四合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及来凤县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工程可研编制和规划设计
二、项目编号:HBHD-LFCG-2017-81
三、采购内容:(1)对来凤县四合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规划设计。
(2)对来凤县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工程进行可研编制和规划设计。
四、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195000.00元;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五、合格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
5.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附有效合同)。
5.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现场工作人员(2名及以上)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劳动合同。
5.3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5.5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属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文件精神,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请于2017年 10 月 23 日至2017年 10 月 2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谈判邀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存一套复印件)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报名、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七、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 10 月 27 日 15 :00时前交至湖北来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公告发布媒体:湖北来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采购人:湖北来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枫永华
联系电话:188072660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储思成
联系电话:18695016676
联系人地址:来凤县机械厂酒店路口第1栋2楼
传真号:0718-6269289
2017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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