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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国土资源局矿政管理中介技术服务遴选公告(2018年第002号)
发布日期:2018-06-27 浏览次数:

 

根据《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恩施州矿政管理中介技术服务遴选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恩施州国土资发[2014]6号)和《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恩施州矿政管理中介技术服务遴选备案细则〉的通知》(恩施州国土资发[2014]69号),我局拟公开选择地质勘查单位编制《湖北省来凤县干龙洞矿区重晶石矿勘查报告》,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资质的相关单位报名参加遴选。
一、项目名称
    《湖北省来凤县干龙洞矿区重晶石矿勘查报告》
二、申请报名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国土资源部或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有效期内固体矿产勘查丙级及以上资质和从业范围的证书,并在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备案。
    2、申请单位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公司法人;
    3、申请单位有具备资质的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
    4、申请单位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各种设备;
    5、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连续三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且未受过行业组织处罚。
三、必须提交的资料
    1、近3年业绩统计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或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州国土资源局备案证明文件(地勘);
    4、中介服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近2年中介服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出示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出示法人代表的居民身份证,提交复印件;
    8、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近3年5份以上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业绩资料;
    10、防止商业贿赂承诺书;
    11、参加遴选申请书。
    注意事项:①所有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②相关资料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③附表须同时提供电子表格;④中介机构报名时,将密封盖章后的上述资料提交报名处,进行登记。⑤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资料不得修改、变更和撤回。⑥已向我局纪检监察室递交过备案资料的,本次只需提交第10、11项。
四、遴选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接到通知后,现场随机摸球抽签,确定中签顺序,按顺序先后确定签订服务合同的单位。
五、购买服务费用标准
    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遴选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6月27日—7月11日下午5点;
    2、报名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将资料装订成册送至来凤县国土资源局八楼805矿产管理股;
    3、遴选时间:7月12日下午3:30;
    4、遴选地点:来凤县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
七、黑名单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从遴选库中剔除。
    1、提供虚假资料的;
    2、违反诚实守信原则,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3、恶意竞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超出国家或行业收费标准,故意低报或高报服务价格的;
    4、不能按要求按时保质履行合同的;
    5、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
    6、其它不符合职业准则、道德和法律规定行为的。
八、有关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遴选单位,接到县国土资源局的遴选通知后,必须派人参加现场遴选,未派人参加视为放弃本次遴选资格;
    2、经遴选确定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遴选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服务职责,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再参加我局组织的相关项目遴选资格。
    3、2018年8月12日前完成《湖北省来凤县干龙洞矿区重晶石矿勘查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提交相应资料4套及电子光盘一份。
九、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视为已阅知、理解本公告全部内容并完全接受;
    2、申请人必须书面承诺如约完成中介服务;如违背该准则,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我局一切损失。
 
联 系 人:  黄卫     金芳
联系电话:0718-6272146
 
                                      来凤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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