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来凤县环保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生成日期:2018年5月14日办公地址:凤翔大道北153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 单位概况
来凤县环境保护局(简称县环保局)成立于2001年12月,位于翔凤镇凤翔大道,属政府组阁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污染源防治和总量控制股、自然生态股,下辖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垃圾处理场3个事业单位。所属的二级单位没有单独核算都是由环保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二)本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拟订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 承担落实县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主要污染
物排污权交易有关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落实省、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
4、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建设项目 “ 三同时 ” 、排污收费、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5、 负责提出我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7、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政策和制度;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
护工作;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示范创建。
9、参与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10、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县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国控和省控、州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11、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拟订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2、 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全县涉外环境保护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县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4、负责拟订全县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指导
各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
(三)人员机构情况
县环保局(包括二级单位)核编财拨人数为3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1名),事业编制26人(环境监测站6名,环境监察大队20名),自收自支编制(垃圾场)4人,公益性岗位编制2人。实有在岗干部职工35人(局机关行政人员6人,监测站事业人员11人,监察大队事业人员18人);退休职工7人;公益性岗位2人;垃圾场聘用人员3人。
二、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来凤县环保系统所属的二级单位(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垃圾处理场)财务收支全部纳入环保局机关核算,因此,环保局机关公开的部门预算也就是汇总预算。
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收入69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90.68万元。与2017年预算收入545万元相比,增加145.6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26%。增加原因是国家对环保更加重视,政府对环保资金的投入加强。
总支出69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万元,项目支出101.6万元。增加145.6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545万元相比,增长26%。增加原因是国家对环保更加重视,政府对环保资金的投入加强。
四、本年机关运行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共计69.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交通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1.15万元;租赁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培训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2.6万元;福利费6.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会议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4.7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总额1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5万元(监测执法车辆保险服务7次计4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约10次计7.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万元(办公消耗品等4万元)。
六、名词解释
节能环保支出解释具体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其他项目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反映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包括: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6)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其他污染减排支出:反映用于减排方面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分析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17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同2017年预算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0.15万元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控制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使用管理。
八、专户管理预算收支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安排专户管理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进行说明
截至2018年,我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资产总额为740.06万元。
1、流动资产218.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9.57%;
2、固定资产为521.16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33.33万元;通用设备1725.12万元;专用设备201.96万元;家具、用具等13.7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1.43%。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留情况
2018年环保系统(包括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保留监测执法车辆7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通过建立健全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制度建设,完善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集体研究决策和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注重预算执行分析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资金管理作用效益报告,编制了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空气自动监测站改造升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一 表11)
附件一:《来凤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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