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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12-08 浏览次数:

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18-6282251       办公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18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应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
件应对工作。

(二)强化服务职责,进一步推动政府系统职能转变,规范行
政行为,优化行政审批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别是加
强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职责。

(三)增加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
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
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县政府领导同志的
报告、讲话材料和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
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
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
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
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工作。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
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
项,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
问题。

(九)围绕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
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
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
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负责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整顿和规范本地金融秩序,处置金融突发事件,防范和化解金
融风险。

(十二)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

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县政府驻外办
事机构。

(十三)负责县直行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备案、解释工作。协
调县内各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
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
作。参与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民事(含经济,下同)行为和行
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
实施工作。承担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县政府的外事侨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处理外事
侨务方面的事务及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

(十六)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
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组织、指导、协
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应急援助
等应对工作。负责会务、政务值班、大型活动、重要接待安排;负
责组织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和编发;负责机要传真件的登
记、收发、传达、分办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
办公室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负责政府
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题的收集;协调群众来信来访;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书科
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传阅、分办工作,负责县内各部门请示、
报告的登记、传阅、分办工作,制发外送所有政府、政府办的文件,
负责保密、印鉴和档案管理;组织、草拟、审核、校对以县政府、
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指导下级机关公文处理等工作;完
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研究室
负责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组织撰写
县政府的各种报告,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报告和讲话材料,向上级
的请示和汇报材料;负责组织开展政务调研活动,组织政府领导交
办的各种重大综合性调研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做好政府领
导对各种调研材料的交办批示、落实的反馈工作,管理、指导全县
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发展科
负责宏观发展改革、财税、金融、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审计、监察、编制、统计、物价、法制、信访、综合招投标(政府
采购)、机关事务管理、史志、纠风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
督办和调研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城镇建设科
负责城镇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人民防空、房产管
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调研等工
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业商贸科
负责工业、民营经济、安全生产、商贸流通、对外开放及对外
经济、粮食、招商引资、市场监管、旅游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
调、督办和调研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村经济科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水产、水电开发、防汛抗旱、扶贫开
发及老区建设、林业、畜牧、烟叶生产、交通运输、民政、移民等
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调研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
他工作。

(八)社会事业科
负责公安司法、兵役、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
文物、卫生、民族宗教、广播电视电影、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口帮
扶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调研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
的其他工作。

(九)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承办人大的议案建议和政协的提案以及政府和上级的交办件、
转办件、批办批示件;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完成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科
负责办公室车辆管理、财务和各种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办
公室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人事科
负责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

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文明创建及综合治理
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会、妇女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县政府
驻外办事机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设机构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

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设机构,对外挂来凤县行政服务中心
牌子。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负责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研究制定中心
的运行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高效、规范、有
序运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
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等行政服务事项的组织、
协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
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乡镇为民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和检查考核。

(二)县法制办公室
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设机构,对外挂来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公室牌子。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编纂工作。承办县政府
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和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办理各乡镇和县政
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协调县内各行政机关在执
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
案件和县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作为赔
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承办县政府的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参
与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民事(含经济,下同)行为和行政行为

的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县政府参与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民
事纠纷案件的处理。参与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
合同(协议)谈判和其他经济贸易谈判,草拟、修改、审查以县政
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组织或参与
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
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

(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设机构,对外挂来凤县人民政府金融工
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地金融秩序;拟订全县金融业
发展规划;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处置金融突发事件;
研究制定全县发展和利用本地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指导
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上市工作;为政府性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搞好
协调和服务。

(四)县外事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央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拟订本县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利
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统一管
理全县涉外事项和对外交往事宜;负责处理全县涉侨、涉港澳事宜,
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五、人员编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 41 名(含县级领导专项编制 6
名),工勤编制12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8名(其中1

名兼任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1 名兼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纪检组长1名;县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副科级)1名,县法
制办公室主任(副科级)1名,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副
科级)1名,县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副科级)1名,县外事侨务
办公室主任(副科级)1名;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
主任1名高配为副科级。

六、其他事项
(一)部门管理机构
1
、县统计局
2
、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1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
、县贸易促进委员会
3
、县仙佛寺景区管理委员会
4
、县政府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5
、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6
、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七、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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