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政办发〔2017〕86号
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来凤县推行审批服务“一次办好”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来凤县推行审批服务“一次办好”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24日
来凤县推行审批服务“一次办好”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州关于推行审批服务“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放管服” 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决定在全县推行审批服务“一次办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工作目标
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着力点,以“互联网+”为手段,深入开展 “四办”(马上办、网上办、一窗办、帮您办)联动服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次办好”,即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一次办好”事项 ,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实现一次办好,包括现场即办、现场受理结果邮寄送达、网上受理预审现场取件和全程网上办理,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好事。
坚持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到2017年底之前,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306项审批服务事项中的209项实现“一次办好”,占比68%(详细事项目录及涉及单位见附件)。后期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分期分批公布,不断提高“一次办好”比例。两个分中心(出入境车辆管理分中心、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各乡镇、村(社区)及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结合实际适时推行。
(二)工作重点
为确保“一次办好”达到预期目标,取得实效,重点开展“四办”联动服务:
简易事项“马上办”,企业和群众到服务窗口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从受理开始计算,每件现场等候时间不超过1小时。
优先推行“网上办”,坚持“网上办事为常态,网下办事为例外”,全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在线申报办理,全程网上办理比例不断提高。
同类事项基本实现“一窗办”,对同类进行归并,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无需补正的,设立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办结”。
企业投资建设和县级重点项目审批等事项推行“帮您办”:企业及项目业主负责准备和提供相关资料,企业服务中心牵头,部门窗口具体进行审批,共同全程实行帮办服务。不动产登记、国地税等业务较多、事项办理较为复杂的部门窗口设立帮办服务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正式受理前的咨询和资料审查服务。
(三)实施步骤
1. 梳理事项阶段。2017年8月底前,对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面进行清理,梳理“一次办好”及“四办”事项清单。
2. 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9月底前。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先进经验,结合来凤实际,拟订实施方案,明确第一批“一次办好”及“四办”事项报县政府审定。
3. 完善平台阶段。2017年11月20日前,在全州新建设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的基础上,优化和完善线下和线上两个办事大厅,做好事项人员的配置并进行试运行。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窗口帮办台,安排好人员设施设备并制订 “帮您办”运行机制,作好运行前准备。集中开展正式运行前的平台使用操作培训。
4. 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11月30日之前,启动运行并集中公布县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及其办事指南,按现行模式加快网上运行。启动恩施州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和全面推行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一次办好”事项在新的系统平台正常运转。企业服务中心及各帮办台正式对外开展服务。
5. 评价督查阶段。2017年12月底之前,对“一次办好”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价,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各部门和各单位“一次办好”改革情况跟踪问效,促进“一次办好”工作向纵深发展,走向常态化,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马上办”工作任务及要求
1. 县级纳入“马上办”事项。将现有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中的即办事项全部纳入“马上办”实施范围。第一批纳入“马上办”实施范围审批服务事项共73项,其中审批事项13项、服务事项60项(详细事项目录及涉及单位见附件)。
2. “马上办”工作要求。对纳入“马上办”范围的事项,企业和群众提交资料齐全且不需补正的,各相关部门窗口必须马上受理,现场办结。从开始受理到办结,企业和群众现场等候时间每件不得超过1小时。企业和群众提交资料不齐全或者需要补正的,各相关部门窗口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企业群众所缺或需补正的资料。
(二)“网上办”工作任务及要求
1. 县级纳入“网上办”事项。将现有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办”范围,分期分批实现网上办理,变“群众跑”“企业跑”为“数据跑”,使网上办事成为常态,网下办事成为例外。第一批纳入“网上办”范围的审批服务事项共123项,其中审批事项104项、服务事项19项(详细事项目录及涉及单位见附件)。其他未纳入第一批“网上办”范围的审批服务事项待省级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后视情况适时纳入。
2. 加快一体化“网上办”平台建设运行
(1)打造全县审批服务“一张网”(牵头单位:县政管办)。按照全州统一部署,升级完成审批服务系统,并入全州统一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借助新建设的全州统一平台,加快推动与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全县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入口,实现全县范围内审批服务单点登录、多点互联、一网通办。
(2)建设网上服务大厅(牵头单位:县政管办)。按照全州统一要求,完成全州统一电子政务平台来凤网上大厅的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渠道。支撑审批服务向PC客户端延伸,将审批服务网上大厅前推百姓家中、企业桌上和自助终端。建设完成全州统一 “恩施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APP来凤版块内容,提供在线申报、查询等服务,将政务服务送到群众掌上。
3. 分期分批推动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县政管办)。根据全州的统一部署和各单位自有系统及工作实际,统一启用、分类分步推进网上办理。
(1)无自建审批服务系统或自建审批服务系统为州级以下建设的单位,直接使用全州统一电子平台。具体包括:县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文体新广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单位。以上单位要对照审批流程,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严格按流程规范进行网上流转及审批。
(2)自建审批服务系统为省级以上建设的单位以及综合窗口单位,实行分步接入全州统一电子平台。具体包括县交运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国土局、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发改局、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档案局、县粮食局、县编办、县质监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盐务局等单位。以上单位先采用办件录入方式使用统一电子平台(其中税务、不动产登记、社保、公安办件量特别大的部门可以实行批量录入),后根据州政管办统一安排部署,待实现与省级系统开放对接后,实行网上流转及审批。以上单位自有审批服务系统已实现网上办理的,要继续使用现有网上办理系统对企业和群众服务,并在办结后及时录入全州统一电子平台。工商、国地税、公安等有条件的部门,可在窗口设立自动化自助服务终端,为群众提供网上自助服务。
(3)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级便民服务室。县委组织部、县政管办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各乡镇及村级平台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2017年12月30日后,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和各村级便民服务室全面启用全州统一电子平台,实现网上办理。
(三)“一窗办”工作任务及要求
1. 纳入“一窗办”的事项。坚持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按照“一个窗口办成一件事”的要求,将同一类事项进行归类,初步选定投资项目、“多证合一”、税政服务、不动产登记、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结算等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以上五大类中所有事项全部纳入第一批 “一窗办”范围,连同其他可“一窗办”的审批服务事项共66项,其中审批事项32项、服务事项34项(详细事项目录及涉及单位见附件)。
2. 提速投资项目建设事项审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充分使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重点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赋予唯一项目代码实行一网联办。重点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单位全程在线审批监管,项目业主单位全程在线申报。除涉密项目外,各联审部门已纳入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审批服务事项必须运用平台办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顶层设计的先进性、权威性、统一性和及时性,将审批平台前推到企业办公桌上,从根本上解决投资项目审核备及报建阶段中存在的部门互为前置条件、随意增减前置条件、责任界线不清和“推绕拖”等问题,同时也明确企业项目业主单位提交资料的义务和责任,做到项目业主与审批部门各自履行义务和职能,共同推进重点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质提速。
3. 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牵头单位:县工商局)。由县工商局登记窗口“一个窗口”受理“一套材料”,经县工商局形式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湖北省“多证合一”改革事项清单》所列27项所涉及的单位不得要求企业提交任何资料。工商部门实时将所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对外公示并及时通过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
4. 继续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牵头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进一步完善现有国地税联合办税机制,深化联合办税改革,清理国地税可联合办理的涉税事项,确定国地税通用事项,实行通办。国地两税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互设窗口、互派人员数量,配置系统操作权限,强化国地税业务培训,逐步从“一窗、两人、两机、两屏”实现“一窗、一人、一机、一屏”,国地税办税由“一站通办”提升至“一窗通办”。
5. 完善不动产登记运行(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协调住建、税务部门对现有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完善内部运行程序及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合理配备人员,加强内业外业衔接,建立高效运转的不动产登记运行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方便快捷,满足群众需求。
6. 开展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结算(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新设立县精准扶贫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中心由县医保局、保险公司、县健康管理办公室派员组成,窗口要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运行管理机制,对贫困户实行一站式标准化服务。要让在省外公立医疗机构不能一站式现场办理结算而需回本县办结算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精准扶贫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窗口一窗口式、一次性完成城乡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补充保险结算。
(四)“帮您办”工作任务及要求
1. 纳入“帮您办”的事项。对企业和重点项目基本建设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由县企业服务中心,实行全程帮办服务。不动产登记、国地税等单位较为复杂的事项推行帮办、自助办服务。第一批纳入“帮您办”服务的审批服务事项共同有48项,其中审批事项17项、服务事项31项(详细事项目录及涉及单位见附件)。
2. 实行涉企业涉重点项目基本建设审批全程帮办服务(牵头单位:县企业服务中心)。成立县企业服务中心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为企业服务综合窗口,开设绿色通道,安排专职人员对企业基本建设审批实行保姆式帮办服务。由县政管办牵头,组织县企业服务中心及涉企涉重点项目基本建设审批相关单位窗口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帮助企业解决基本建设审批过程中涉及审批方面的问题,对基本建设审批开展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容缺预审,提高审批效率。企业及项目业主单位要及时依法依规提供相关审批要件,特别是中介服务成果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为项目尽快审批打好坚实基础。实行重点项目帮办服务挂图作战,建立审批服务进度月报告制度,每月向县委政府报告企业及重点项目审批进度。
3. 推行复杂事项提前介入帮办服务(牵头单位:各职能部门)。除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帮办服务外,不动产登记、国地税等单位要在窗口开设帮办服务台和自助服务台,安排专人,提前介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审批服务前的咨询、资料初审和自助服务,为正式审批做好准备,减少企业和群众在窗口等候时间,提高窗口办事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 “一次办好”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深改组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重点改革事项,重点推进。县审改领导小组今年把“一次办好”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强力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各单位要把“一次办好”改革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抓落实,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聚焦重点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一次办好”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时间表、责任链,把“一次办好”改革落准落细落实。县审改办、县政管办要切实抓好改革的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集成服务资源。县直各部门务必要按照 “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环节、人员集中到本部门内设的行政审批股室,并整体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一个窗口、一枚印章”管审批,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服务能力,坚决杜绝“店厂分离”问题,绝不允许让群众办事“两头跑”,在集成服务资源基础上不断提升“一站式”办结水平。
(三)开展寄送服务。按照省审改办文件要求,开展邮政速递服务,减少企业群众“跑腿”次数。恩施州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邮政速递服务窗口,指派专人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邮政寄递服务,接受办理事项申请材料、办理结果文本材料的邮寄送达,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速递服务,增强“一次办好”体验。
(四)提高人员素质。各单位要按照“配齐、配强”的要求,选派优秀人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将更多业务骨干配置在窗口前台,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保持窗口人员的相对稳定和审批服务工作的专一性。按照“一口清”要求,培养提升专业人员素养,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预约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努力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全县作风建设的标杆。
(五)注重培训宣传。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一次办好”改革有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要多渠道听取办事群众和企业等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为推行“一次办好”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一次办好”改革,公开“一次办好”承诺,做到家喻户晓。
(六)强化考核督查。将“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纳入相关各单位“深改”和为民服务工作年度重要考核内容,列入重点督查事项。改革期间县监察局、县审改办派专人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对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改革推进情况实行专项督查。县深改办、县考评办、县审改办要加强对改革的跟踪问效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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